“中国电子商务名师名校”评选活动
方 案
一、活动背景:
“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”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主办,迄今已经成功地举办了九届,深受社会各界的关注。前九届大会一直得到了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,同时也吸引了来自国内外诸多行业代表、学术研究机构、知名厂商的积极参与,对推动我国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经过信息产业部批准,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邮政局等相关部委的支持指导下,“第十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”将于2007年6月15日、16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。
二、活动目的:
十年树木、百年育人,人才是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基础。推进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工作,满足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,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中心任务之一,也是每一届“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”的重要内容。为配合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需要,加强高校电子商务学科建设,提高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质量,为社会输送素质好、具有相当电子商务知识技能的人才。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批准开展“中国电子商务名师名校”的评选活动,同期开展“中国电子商务优秀实验室”等评选活动。作为“第十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”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“第十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?人才教育论坛”现场颁奖。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直属机构—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高等院校委员会(以下简称高工委)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三、活动的组织机构
批准单位:中国电子商务协会
主办单位: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高等院校委员会
承办单位:21世纪中国电子商务网校
四、评选活动组织运行模式:
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高等院校委员会、21世纪中国电子商务网校联合成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,组委会下设评审团、专家组,同时邀请各支持单位领导、行业知名专家组成顾问委员会,指导评选活动。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,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。
五、评选活动简介:
一)奖项设置:
1.中国电子商务名校(按本科、高职、民办院校、中外合作院校、网络学院等分类);
2.中国电子商务名师;
3.中国电子商务优秀实验室。
4.特别奖:
中国电子商务教育领袖人物
最具影响力电子商务教育人物
中国电子商务教育杰出女性
电子商务学科建设突出贡献专家
中国电子商务教育最佳典范
最具发展潜力电子商务教育机构
中国电子商务教育新锐人物等
二)评选范围:
全国开展电子商务教学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。本次评选活动的侧重点在于高校电子商务学科建设,非教育机构及人员谢绝参评。本次评选不收取参评费用。
三)参评条件:
1.“中国电子商务名校”的参评条件:
1.1.专业设置:开设电子商务专业或相关课程3年以上;
1.2.师资力量:相关专业的教师,有3人(含)以上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;
1.3.教学规模:相关专业学生招生人数30人/年以上。
2.“中国电子商务名师”的参评条件:
2.1.为中国电子商务教育或学科建设做出了贡献的优秀人物,包括公办、民办高校、职校、网络学院、中外合作院校的负责人、专业负责人及任课教师;
2.2.热爱教育事业、品德高尚,近两年来在电子商务及其相关领域取得显著业绩、做出突出贡献者;
2.3.学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。
3.“中国电子商务优秀实验室”的参评条件:
3.1.实验室成立1年以上;
3.2.实验室面积80平方米以上;
3.3.电子商务专业软件不少于3个。
4.评分标准:(见评分表)
4.1.每个奖项设10项评比指标,每项满分10分,共计100分。
4.2.每项评比指标分为A、B、C、D、E五个等级:
A级 9-10分、B级 7-8分、C级 5-6分、D级 3-4分、E级 1-2分。
四)评选程序:
1.本次评选采取组委会提名候选人与自愿申报参评相结合的形式。
2.提名候选人与自愿申报者均需填写申报表(可网上下载):
登陆高工委网站(www.ec21cn.net)直接填写申报表,或将申报表发电子邮件至ec@ec21cn.com,同时在指定时间内将申报表正本加盖单位公章,邮寄至“中国电子商务名师名校”评选活动秘书处。
3.活动时间:2007年4月16日至5月31日。
3.1.评选活动启动时间:2007年4月16日00时00分。
3.2.申报表正本提交截止时间:2007年5月15日(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)。
3.3.评选活动网上投票结束时间:2007年5月31日24时00分。
3.4.评选结果公布时间:2007年6月16日。
4.评选办法:
采取评审团评分和网民投票相结合,最终由专家组匿名评分排序的方式。
4.1.由评审团,根据参评资料,按照“评分表”指标给予评分。此项分数构成评选第一分数。
4.2.自2007年4月16日00时00分起在评选活动官方网站(www.ec21cn.net)公布候选人名单,接受网上投票。投票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24时。按得票数量排名,按排名先后计分,构成评选第二分数。
4.3.上述二项分数按照“第一分数占50%、第二分数占50%”的权重,计算出每个参评高校的综合分数,按照综合分数的高低,排出大名单。“名校”和“实验室”按照200%,“名师”按照120%比例向专家组提交获奖候选名单。
4.4.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匿名评分评议,排序前列者为获奖者。
4.5.2007年6月16日在评选活动官方网站(www.ec21cn.net)公布评选结果。
4.6.2007年6月16日在第十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宣布获奖名单并颁奖。
五)奖励办法:
1、邀请“名师名校”代表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,颁发获奖荣誉证书;
2、拟出版评选活动专辑,对获奖单位、获奖者进行宣传;
3、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站、高工委网站、以及其他支持媒体上进行系列宣传;
4、优先并优惠参加中国电子商务协会、高工委组织的相关活动。
六、未尽事宜:
未尽事宜,请与“中国电子商务名师名校”评选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联系:
Http://www.ec21cn.net
E-mail:ec@ec21cn.com; zhaona@ec21cn.com
TEL:010-62226454-806
联系人:赵娜
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5号时代之光 名苑2号楼1101室
邮政编码:100044
中国电子商务协会
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高等院校委员会
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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